本报讯 已陷入被盗版、被剽窃重围的出版社,现在又因与作者的合约被随意践踏而又受新的困扰。目前,上海文艺出版社因作者虹影无视双方所签的图书出版合同,把其作品《十八劫》改为《饥饿的女儿》重复出版,而将虹影及四川文艺出版社以“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违法行为告上法庭。
上海文艺出版社与女作家虹影于1998年2月就虹影的作品《十八劫》签订图书出版合同,虹影授予上海文艺出版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该作品中文本的专有使用权8年,并保证在授权期内,不将上述作品另行出版、改编或录制。同年10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十八劫》第一版,随后向虹影支付了稿酬,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上海文艺出版社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版该作品,该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但仅过了两年,虹影又将该书交四川文艺出版社,于2000年4月以中文图书形式出版,并将《十八劫》更名为《饥饿的女儿》。经查对,《饥饿的女儿》包含了《十八劫》的全部内容,仅增加了部分段落及对语句、文字稍加调整和修改,构成了对上海文艺出版社拥有的《十八劫》一书专有出版权的侵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上海文艺出版社目前已向上海市黄河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法院已受理此案。
对此次《饥饿的女儿》的“重婚”一事,上海文艺出版社希望在如今业界著作权案件层出不穷的状况下,同业出版社和作者能够遵循法律,让类似现象得以杜绝。